云南省新能源车辆"零审批"电报

2020-11-12 14:09   来源: 互联网

云南省能源局近日下发《关于充电基础设施电力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电缆安装将实行零审批服务,到明年年底,全省将实现新建20万个充电桩的目标。


省能源局提出,电信设备实行“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具体来说,各州(市)供电企业要主动为收费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企业服务,为其规划新建的站点免费提供有效的电力容量查询服务,并在容量查询申请提交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将容量查询服务纳入供电企业绩效评价体系,是各州(市)“通电”评价指标的重要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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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各州(市)供电企业负责公用充(换)电站红线至公用电网的配套电网工程建设、运行和维护,不收取任何费用。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应与充(换)电站相协调,实现“站间送电”。同时,各州(市)供电企业负责除独立充电桩桩桩外的所有供电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不收费;从申请安装到充电桩通电的全过程用电时间应在5个工作日内。


根据通知,各州(市)供电企业在审查新建居住区供电方案时,要严格执行所有停车位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用电连接和安装条件的要求,充分储备供电能力。同时,各州(市)发改委(能源局)指导、督促新建住宅小区项目业主实施停车位配套供电设施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


根据《云南省加快发展和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若干政策措施》,到2021年底,云南省将新建充电桩20万个,其中公用充电桩2.6万个;滇中城市群主城区充电站密度不低于1.2站平方公里,昆明市不低于1.5站平方公里。


因此,《通知》要求,对有独立用地的交通枢纽、商业建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旅游景区、学校、体育场馆、公共停车场等收费基础设施建设,要考虑用电需求,充电基础设施的供电应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确保供电能力满足充电基础设施的需求。


责任编辑:无量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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