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超级周"发布的信号是什么?

2020-12-18 11:41   来源: 互联网

近日,财政部下发《金融票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决定,其中包括增加金融电子票据的管理内容,规范相关管理流程,明确提出金融电子票据和票据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据统计,截至2020年6月底,全国已发行电子票据4亿多张,涉及金额近万亿元,涵盖了所有行业和各类票据。


金融票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签发的凭证,社会团体和其他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组织,在财政部门的监督下,以非营利活动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征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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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金融电子票据法律地位不清的问题日益突出,而《办法》中的一些规定逐渐难以适应改革和实际工作的需要。”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加强金融票据管理和监管,适应数字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数字政府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落实深化“发行、管理、服务”改革要求,全面推行金融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办法》有待修订。


值得注意的是,为使金融电子票据管理有法可依,新条例增加了金融电子票据的相关内容,规范了电子票据使用和管理的全过程。新条例明确了电子票据的法律地位,规定“金融电子票据与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财务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重要依据”。各相关单位(如医保部门、商业保险单位等)可将财务电子票据作为报销录入和电子归档的合法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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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何规范其使用行为,使其得到人们的充分认可,还存在法律效力、真实性检验、数据规范、档案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例如,在电子票据推广初期,仍存在备案时打印的问题。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金融电子票据法律地位不清的问题逐渐凸显。因此,通过金融电子票据管理的顶层设计和统一规划,有利于促进金融电子票据流通顺畅、传输安全、使用规范、查询方便。


金融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已于三年前启动。2017年6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稳步推进金融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试点方案》,提出要实现金融电子票据签发、管理、传输、查询、存储、报销、录入、社会应用全过程的无纸化电子控制。即用数字信息代替纸质文件,用电子签名代替人工签名。


2018年11月,财政部下发《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要求将金融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扩大到本地区所有单位和各类金融票据。金融电子票据试点单位要将金融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扩大到各类金融票据。


责任编辑:无量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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